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美术家 >> 言论“自由” >> 大胆言论 >> 艺术随笔 >> 正文   
张瑞亨:传承文化 茅龙笔争取早日评为非遗           
张瑞亨:传承文化 茅龙笔争取早日评为非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
发布时间:2007-8-10
【字体:

 

张瑞亨在指导工艺师制作“茅龙笔”

 

    在新会冈州画院,记者见到了现任画院院长的张瑞亨,他用茅龙笔书写、绘制出一批高水平作品;他至今仍执著地制作茅龙笔,把明代大儒陈白沙的茅龙笔延续并推陈出新。

    这位获得过多项荣誉的书法、绘画大师十分谦和,他向记者讲述了他与“茅龙笔”的故事。 

 

 

茅龙笔


    迷恋书法爱上茅龙笔

    张瑞亨接触茅龙笔,其实还是源于对书法的迷恋。小时候,由于家里开古典家具厂,他便留下了一些刻有陈白沙书法的旧木板,还有一两支破旧的茅龙笔,经常临摹陈白沙的书法。出于对陈白沙茅龙书法的好奇,张瑞亨自己也摸索着仿制起茅龙笔来。

    1976年,张瑞亨高中毕业后,在当时的新会县工艺美术厂当美工。这时候,他爱上了陈白沙的茅龙书法。他发现用茅龙笔书写的字线条特别优美,并且呈现出独特的裂缝效果。在日夜临摹之余,他抽出时间去请教厂里善于制作茅龙笔的老师傅,通过不断的学习,他的书法和制作茅龙笔的技术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他的书法获得了多项国家级及省级大奖,同时,他制作的茅龙笔,更成为全国及日本等地的书法行家追捧之物。 

    制作茅龙国画笔

    上世纪80年代,张瑞亨在创作过程中,偶然发现茅龙笔下的线条用在国画中,能够产生很好的效果,再加上平时受笔限制而无法创作的巨幅作品,通过茅龙笔也可以得到解决,于是他开始研究制作茅龙国画笔。

    经过一段时间的琢磨,张瑞亨在茅龙笔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制作出了可以绘制大幅画的茅龙国画笔。

    他说,茅龙国画笔具有独特的泼墨效果,普通毛笔只有在没有墨的时候才会出现裂缝效果,而茅龙国画笔虽然饱蘸墨水,却仍然会出现自然独特的裂缝效果,并且一笔多峰。用茅龙笔画大幅作品,特别是画石、山、松等,棱角分明,苍劲有力,气势磅礴。

    张瑞亨运用茅龙国画笔创作了不少巨幅画作,像在新会体育馆内的,高11米、宽9.6米,相当于北京人民大会堂《江山如此多娇》两倍大小的《再上新高峰》就曾经轰动一时。茅龙国画笔也受到不少国内外画家的青睐。

    2004年,张瑞亨研制的茅龙国画笔(七支套装)荣获广东省首届民间艺术精品铜奖,与此同时,他的作品也在国内外广受好评、频频获奖。

 

艺术家用茅龙笔创作


    希望把艺术传承下去

    在冈州画院里,张瑞亨至今还有一间小小的茅龙笔制作“车间”,每天有一两个工人劳作着,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20多年。在天台上,他还自己打理着小小的一块茅龙草地。前两年,市场上突然掀起使用茅龙笔的一个小高潮,前来购买茅龙笔的人络绎不绝,于是,一些曾经制作过茅龙笔的人也将此道重新拾起。不久,发觉赚不到钱后,一个个又纷纷停止了,但是张瑞亨始终没有放弃这项事业,每天,他一大早起床,爬上圭峰山采茅草,“清晨时分采摘的茅龙草,十分适合制作茅龙笔。” 

    及时提出异议保住文化遗产 

    有着500年历史的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陈白沙“茅龙笔”,如果不是张瑞亨提出异议,将会被邓某成功注册为商标。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根据张院长提出的申诉,否决了邓某以自然人提出“茅龙”商标注册申请。

    原来,早在一年前,邓某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申请“茅龙”商标,使用商品为笔序列。由于远在北京的商标局并不了解“茅龙笔”是新会地区具有500多年历史的特有文化遗产,就通过了邓某申请的初审,并发出了商标初审公告。

    据了解,如果在公告发布后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茅龙”商标就会注册成功,邓某也具有了“茅龙”商标的使用权。而一旦注册成功,从此新会以及其他地区,再使用“茅龙”笔就反而会被邓某起诉。

    张瑞亨看到了“商标初审公告”后,当时只距离“茅龙”商标通过公布期只剩下4天时间,他认为,一定要阻止新会区独特文化遗产被抢注,于是自费花了2030元,准备了10多页资料,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终于保住了新会有500多年历史的文化遗产。

    去年6月,张瑞亨主动拿出茅龙笔参加省文化遗产成果展览;今年5月,新会茅龙笔被评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前,张瑞亨又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专家介绍“茅龙笔”。他希望,新会茅龙笔早日能评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世人的认识及保护。

言论录入:断弦的耳朵    责任编辑:土人 
  • 上一篇言论:

  • 下一篇言论: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言论
    没有相关言论
      评论:(显示最新10条。以下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有一些文章内容由网友自主提供,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有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 联系邮箱webmaster@artist.org.cn 24小时内我们定当处理!谢谢合作!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收藏到QQ/TM | 总编信箱 | 申请链接 | 关于我们 | 邮箱登陆 | 合作伙伴 | 投稿专区 | 站点地图 |
    版权所有:2004-2007 中国美术家(www.artist.org.cn)
    通用网址:中国美术家
    中文域名:中国美术家.中国 中国美术家.cn
    Http://www.artist.org.cn(Http://www.china-meishujia.com) Email :infoartist.org.cn  webmasterartist.org.cn 苏ICP备050639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