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与当前我国政府正在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有微妙差别。源于贵族上层、曾风行于文人雅士而后破败了的以及长期以来已经商品化、市场化了的某些文化品项,在我们这里占据了人们注意的中心,而许多真正下层的、植根于乡土“草根”中的民间文化遗产并末得到根本性的重视。如果说上个世纪前期,神权、族权与“封建迷信”旧观念在农村的广泛存在对于中国革命是一种障碍的话,经过几十年社会激荡,力量对比已然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倒置。在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条件下,以前被人称为“封建迷信”的一部分民间宗教习俗及传统文化活动,早已处于边缘弱势状态,不再能构成对国家主流政治与文化发展的威胁。在这一前提下,特别是在全球处于技术第一、市场至上、物质欲望膨胀的潮流裹挟下,它内核中的积极一面反而得到显现,例如它们的起因中对农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环境安全的关切,精神观念上阐扬仁、善、义、信的主旨,在群众中培育同情心、利他心、互助心、合作心,提倡对大自然的敬畏和对人生终极价值的追求,以及加强乡里感情和居民凝聚力的客观效果等。乡村许多种传统民间文艺形式其实通常是借这样一类活动的基干主轴而“集成”式发生、发展或保存下来的。陕西蒲城十二社的尧山圣母崇祀、延安两县区九大会的平安老醮会都是这方面很突出的例证。从总体上保护住一项这样的传统文化遗产,往往就保护住了依存于它的成系列的民间艺术丛。但恰恰是在对待这一部分最合地道的中国乡俗传统、也最切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义的项目,例如关涉多种民间崇祀、民间宗教信仰的文化活动项目,事实上未被列入我们的保护名录。从文化政策而言这样做也是不正常的。与此种僵硬的意识形态影响相关联的是,我们的保护工作倾向或曰习惯于把完整、有机、集成多种民间艺术的文化遗产活动项目破整为零、化大为小,表现出将鉴选对象分解化、去人文化,从而将其转变为许多个技术形式或生产项目的偏好。这个大的认识不解决,恐怕很多保护工作其实会是南辕北辙——我以为这种把集成性文化遗产本身分解为许多技术门类形式的做法,也许维护了意识形态上的“正确”性、“先进”性,但恰恰抽离了它们的内在动力,肢解了它们的生命活性,这样它们惟一的结局就只能是变成博物馆中的“木乃依”——这也就回到了自上个世纪初以来的“新文化”运动的革命目标。
自上一世纪初期的“新文化运动”以来,“用新文化冲击旧观念”、“移风易俗,改造中国”、“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就一直是最时尚、最“正确”的社会文化信条,农民和由他们保持的传统农民文化、乡俗艺术形式,在半个多世纪中始终是新文化打击、围剿的对象或改造、利用的资源,其自身独立的价值与地位始终未得到学科化的论证及政策上的正面肯定和维护。上世纪50年代以来所谓农民的新民间艺术,已经开始成规模地转变成被主流社会引导、由上层专家“指导”的成果与“现代”“改革”的实验品,在对传统民间文艺其中包括民间美术的真正现代意义的学术考察上,我们有很多的欠账。80年代以后,这种风气更炽,鱼目混珠、指鹿为马、谬种流传而不自知。民间艺术如何以民为本、以民为主、以民众自身生活需要为发展动力?长期以来在多种短期的社会功利变换驱使下,这个问题被严重地忽略了。当今提出“建设新农村”,希望这一举措千万不要变成为对“草根文化”残存“老窝”的最后扫荡或围剿。日前从我们某大报头版头条读到“用新文化塑造新农民”的赫然标题,那个“塑造”者的优越姿态,让人不禁为之吃惊。
“现代民俗”似乎已经成了一个流行的提法。但在中国当下的文化语境中,对“现代民俗”的认识也是各有己见的。严格意义上讲,我怀疑在“现代”社会还能不能够存在本义上的“民俗”。因为所谓民俗文化,一定是在某种自然而然的社会文化生态链上生发出来的。根据生态学的基本原理,这种生态链的环节越多、链条越长,文化的生命状态才能越为稳定和完善。看当前的中国,在国家空前强大的行政力量干预下,在快捷媒体的强力覆盖以及高明专家的得意指拨下,在市场经济无情的操纵、摆布之下,基层民众还有没有足够的自我存适空间和自主信心、还有没有保持“原生态”的自由、还能不能形成自己的“俗”?传统民俗所体现的传统伦理道德信念能不能作为现代社会人在生活洪流激浪中获取心灵平衡的的“镇舱石”?我所观察到的当下的基层文化现象,告诉我的往往是传统民俗文化体系在市场经济等因素侵犯下的溃退、畸变,而不像是一种新型的民俗系统的生成。我觉得五六十年来可以总结的一条根本性教训也许是,我们不允许民间文化“自生自灭”,我们对民间文化遗产正面负面善意敌意五花八门的干预太多了!我相信,要保护一种民间艺术生存的“活态”,就要尽可能维持它周围的哪怕是一小块“自然生态环境”的安全,而其中极其重要的是这块环境中民众的心理安全——文化自尊心、自豪感和自卫意识。地处西安市长安区东南方向杨庄乡的候官寨,是一个以“牛老爷”著称的迎春社火据点,全村7个社“领社火”的主角是位骑在一头牛背上、一足穿朝靴一足穿草鞋、有执事銮驾开道、乡绅长老随从卫士以及骑马的旗牌官所簇拥、威仪十足的“牛老爷”;“牛老爷”最“牛”的是,在扮社火的这几天里,他“见官大三级”,在这一民俗文化活动中享有独立于行政机关的民事权力最高执行官地位。近十年里我先后5回去那里考察,看到了当地表演形式从原初人抬的“桌社火”为主,演变为以农用汽车搭载的“高台芯子”为主,原先多为手绣的旗帜、戏装中增加了大量机绣制品,为“牛老爷”征募坐骑用牛、为“马排子”征募骡马的范围也扩大到了几十里开外,他们老村的巷道铺成了水泥路面、村外新区的楼房越建越多;社会环境条件变了,但那社火的规模、气氛和地区影响力不退反进;2006年春社火中,村民甚至扮出了《胡连会·两党握手反台独》一类的时事题材节目。游行结束后,在该村几个卸妆的现场我都亲耳听到孩子们兴奋地说:“明年我还要当芯子!”要知道陕西各地的社火全是民间自筹资金的;有这样的环境和气势,我以为候官寨这样的传统民俗项目在形式上无论怎么变,其生命力之旺盛都是毋庸多虑的。
当下的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诚然是一种“国家行为”,但这一行为应遵循科学规律。有一个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清醒,民间艺术千万不能因此而蜕变为官办民间艺术,也不能蜕变为专家办民间艺术,这两种东西都不是真民间艺术,都顶替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未来的作用和价值。爱护民间艺术首先要尊重人民在这一领域的主人公地位、相信民众自己的创造力、承认民众文化选择的自主权利。过去一些民间传统手工艺,有不少已然“转轨”了。例如我所知道的一些老木版年画产区,为农村门户刷印的画张没有了,为古董收藏市场雕作的“老版”却出世了;陕北窑洞上的窗花消失了,为美术馆展览会和旅游品摊点服务的剪纸还算红火;千阳县乡村的传统刺绣在生活中不太应用了,但这里加工的布艺圣诞树饰件却成了跨洋越海的外销商品;2005年元月在陕西凤翔六营村,我们看到全村沿路两旁栽着各家各户的大型广告牌,争相向外宣传自己的泥塑,但这些都是手工业生产的旅游商品。腊月里,满村人都停产了,只见到胡深老汉在赶着加工一个土地爷泥像,他画得很经心,说是外村一位老友特意订做的,节前要来取。我很感动——还是有跟土地割舍不开情缘的人。由此我想到,保护传统民间艺术,国家是应该投入一些资金的,但这种文化投入不要与扶持农村发展经济的资金投入相混淆,这种文化保护资金应该主要用在改善基层民间文化的基本境遇与设施,而不是增添文化行政机构上。国家行为应重目标实效而回避外在形式,为使这种投入不至于成为左右民间艺术向官方意志蜕变的资本,应当严格排除为扶持资金设置外加条件;考虑到维护民间文化的自主尊严,这些资金最好也不要由官府自上而下地直接交付,可采用通过专门的基金会奖慰、补贴相关学术研究和鼓励企业赞助的“曲线”投入办法。
王宁宇 西安美术学院教授
(转载自《美术观察》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