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锋的《仿真警察》作品【1】让我想起了金锋另外一个未实施的作品——《实话实说》(名称不一定对),其内容是金锋仿照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主持的“实话实说”节目,主持一个“你怎样看孙志刚之死”的“实话实说”节目,参加者有孙志刚的父亲等亲人和其他普通人,节目形式与崔永元主持的中央电视台的“实话实说”节目完全一样,电视台准备选在香港凤凰卫视台。
两个作品都针对了中国的人权状况和法律制度问题(当然牵涉到问题更多)。但仅从《实话实说》的方案看,可以说现在的《仿真警察》所呈现出来的作品的形式及其观念的力度完全没法和《实话实说》相提并论。原因就在于《仿真警察》没有进行符号的有效转换以呈现出明确的能指倾向,以致于作品的观念显得暧昧;而《实话实说》通过“实话实说”这一可以想见后果的符号转换(必然触及中国的人权状况和法律制度的局限。金锋说考虑到作品的风险性,作品具体实施时可能会将“实话实说”的内容改为“你怎样看孙志刚的艺术”。但这样一来,则作品的观念有效性会大打折扣),明确呈现出能指倾向,作品的观念就显得明确。尽管《仿真警察》形式上显得更“艺术”,而《实话实说》显得更“不艺术”。这也说明了对于观念艺术(批评性艺术)来说,形式上越“艺术”,则可能越影响观念的生成,尽管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性,原因是形式上的“艺术”特征是既往艺术史积累的结果,它容易将作品拉向旧的艺术方式,这对于没有强大“离心力”的当代艺术家更是如此。
作品采取怎样的形式牵涉到符号的能指转换(特定符号关系的建立)。金锋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要采取架上仿真雕塑的形式?这样的形式建立了什么特定的符号关系?这样的符号关系能生成怎样的特定的观念?而在我看来,虽然《仿真警察》中的吴幼明是问题语境中的人,人们可以通过他的背景一定程度地联想到中国的人权状况,但作品的形式(包括作品描述)的过于“艺术”(架上雕塑的美的形式、文字描述的“含蓄”等)反而不利于符号能指的有意义的转换(我们见不到指向问题的符号关系)和观念的生成,从而模糊了作者的观念主体的“在场”,以致于那种“联想”显得“不确定”,而且也很难让人必然地去思考人权及法律制度问题等(如果有人那样思考,那与作品也没有太大的必然联系),而使作品削弱了观念的社会与文化的冲击力。
符号转换就是如此拷问艺术家的智慧,尽管有时它显得就那么简单。
金锋说:“作品在艺术内部要经得起追究与讨论,也就是说,作品有东西可讨论”【2】,我要反问金锋的是,在今天这样一个已经没有了边界的当代艺术世界里,艺术还哪来的内部和外部?金锋的“艺术内部”问题显然是一个艺术的本质主义思维。作品当然要有东西可讨论,但这种讨论不是在什么艺术的“内部”与“外部”,而是要讨论作品的形式是如何产生“意义”(观念)的,有“意义”的作品自然就是艺术,或者说作品因为有意义,我们才将它定义为艺术。这就是说艺术的发展永远是将不是艺术的东西重新定义为艺术。所以好的艺术它首先不是“艺术”或者说它首先是超越“艺术”,差的艺术它首先是“艺术”或者说它首先是恪守“艺术”。金锋就是时不时在艺术的实践中圄于“艺术的内部”(艺术的既定内涵),而使自己的作品常常无法成为对“艺术”的真正的超越——像他自己的《秦桧夫妇站像》【3】和《马家爵在上海宾阳路》(在上海宾阳路的非艺术中心大展厅埋葬马家爵。作品题目也显得暧昧)【4】以及还未实施的《实话实说》等超越“艺术”的经典作品一样。金锋现在的《仿真警察》就是这样一个因为圄于“艺术的内部”而无法成为超越“艺术”的作品。金锋何时走出“艺术的内部”而到“艺术的外部”的更广阔世界中去纵横驰骋呢?
当然,不是说当代艺术作品不能使用“艺术”的形式,而是说对“艺术”的形式的使用不是为了“艺术”本身,而是为了“意义”(观念),或者可以这样说,艺术家要考虑的是如何使“艺术”的形式成为“观念”的形式,这样,“艺术”的形式才能成为艺术家表达观念不得不采用的“媒体”,而不是“形式”本身。金锋的《秦桧夫妇站像》采用了“艺术”(传统写实雕塑)的形式,这与作品的观念表达直接相关。还有比站着的秦桧夫妇雕塑与跪着的秦桧夫妇历史雕塑的对比形成当代人与历史的观念冲突的更好的“形式”么?也许有,但让秦桧夫妇从“跪着”而“站起”已经足以表达艺术家的鲜明的当代人权立场。所以《秦桧夫妇站像》采用的“艺术”的形式实际上已经不是为了“艺术”而是为了“观念”(这种雕塑形式极为普通),它就是一件采用了“艺术”的形式而做出的超越“艺术”的经典作品。相反,《马家爵在上海宾阳路》通过将大学生杀人犯马家爵的“死无葬身之地”的残存骨灰埋葬在上海宾阳路的非艺术中心大展厅的正中央,而使马家爵“死有葬身之地”的整个行为(埋葬之地应该立碑,碑中应该写明马家爵事件的主要情况,并最好与美国人在悼念美国弗吉尼亚工学院的校园枪杀案的33位受难者的同时同样悼念制造这起校园枪杀案的韩籍留学生多图的美国人性道德情况【5】以“某种形式”联系起来。这个“某种形式”也需要艺术家的智慧),深刻揭示了中国人性道德的深刻危机状况(其实还有人权危机),并批判了中国伦理道德文化的深刻局限。所以《马家爵在上海宾阳路》就是一件采用了“非艺术”的形式(几乎没有艺术的既定形式的特征)而做出的同样超越了“艺术”的经典作品。同样,《实话实说》也是一件采用了“非艺术”的形式而做出的同样超越了“艺术”的经典作品(如果作品完全根据设计较好地实施出来的话)。然而《仿真警察》就是一件采用了“艺术”的形式(采用架上活体仿真雕塑及作品描述的“含蓄”等)做出的却没有超越“艺术”的作品。
也许金锋在实施作品时要考虑作品具体实施的可操作性(如政治学作品的风险性,尤其在中国),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是另外的问题。我们对作品的讨论旨在运用当代艺术的新标准和方法论原理来讨论作品的得失,并不断完善、拓展当代艺术的标准和方法论。标准不能因为操作性问题而降低,即使具体作品可以达不到标准,但批评就要去搞清楚作品在那些方面没有达到标准及其依据,以及对作品效果的影响;方法论原理也不能因为操作性问题而混乱,即使方法论可以存在问题,但批评就要搞清楚作品的具体方法论存在哪些问题及其依据,这些问题是如何影响作品的效果的。不然,还要批评做什么?没有这种具体的批评,就会出现以次充好,将好当次的艺术状况。今天的艺术状况不就是这样吗?有了这样的批评,就会迫使艺术家不断去思考作品如何超越可操作性,而不是总被可操作性所牵制。事实上,可操作性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是总是要影响作品的成败的,它同样在拷问艺术家的智慧。今天,我对金锋《仿真警察》的批评就是这种有关艺术标准和方法论原理的批评,这种批评的“尖刻”只是为了剖析作品的问题,而不是要完全否定作品的价值。
而金锋说:“吴味的观点已经不需要艺术内部的任何‘关照’了。而我的理解恰恰是需要作品经过社会语境的铺垫与洗礼之后回到艺术内部的。我觉得艺术内部是作品真正归宿的所在。如果批评性艺术跑到社会科学与人权政治的夹缝中去了,假如这是吴味真正要为之而奋斗的梦想,那么吴味在艺术圈中计较艺术家的所作所为也就没有必要了。批评性艺术应该改换成批评性政治了”【6】,这完全是误解了我对艺术不存在内部外部、艺术就是要不断将不是艺术的东西重新定义为艺术的观点的误解。我的观点实际上是希望艺术家在超越“艺术”(艺术的既定标准)的层面来关照艺术,这样的“艺术关照”还是关照“艺术”,只不过是走出既定的艺术概念——所谓“艺术的内部”,而到“艺术的外部”去关照艺术了,而这时的艺术就是超越了既定艺术的新的艺术。也许有一天这种新的艺术就是新的特殊的“批评性政治”了,但这不是艺术的终结而是艺术的拓展,“批评性政治”为什么就不能成为艺术呢?但我相信艺术家和政治家的工作永远不可能绝对地重合,他们会乐意重合吗?艺术家最多是多了一种“政治”的身份,这时的艺术家就是“政治艺术家”。所以担心艺术家完全变成政治家也完全是一种多余。由于金锋的艺术思想还圄于“艺术的内部”,以致于在根本上说,金锋的《仿真警察》存在的问题最终还是金锋艺术思想的问题,不然,尽管有可操作性的限制,金锋也应该还可以找到比现在的《仿真警察》更好的、也有可操作性的艺术形式来创造更有效的观念,就像他的《马家爵在上海宾阳路》、《实话实说》(方案)等作品一样,也尽管这是我的猜测,但这种猜测至少还是合乎逻辑的,而不仅仅是直觉。
我之所以用金锋自己的三个作品《秦桧夫妇站像》、《马家爵在上海宾阳路》和《实话实说》来与《仿真警察》比较,那是我想让金锋看到批评性艺术具体形式的多种可能性。《秦桧夫妇站像》、《实话实说》与《仿真警察》都是政治学的作品,尤其是《实话实说》和《仿真警察》所针对的问题更加类似,而前者却超越了艺术,后者却在“艺术的内部”。今天看来,《实话实说》也未必实施不了,甚至可以说它已经实施了。许多电视台针对“孙志刚事件”的节目就相当于金锋的《实话实说》(如凤凰卫视台的“文涛拍案”栏目),只是我们的批评家圄于陈旧的艺术观念不愿将它们看作当代艺术罢了。当代艺术就是这样真正地走向了生活,而我们的艺术家和批评家还在过于在意“艺术”的形式,仿佛永远要将艺术关在“艺术的牢笼”(所谓“艺术的内部”),而不愿艺术走向生活本身。我现在要追问艺术家和批评家的是,到底是艺术“超越”到生活本身的意义大呢?还是艺术“维持”在“艺术的内部”的意义大呢?而如果我们说《仿真警察》是好作品的话,那严格说来这个“好”也是在“艺术的内部”的“好”,或者说是在“艺术的牢笼”中的“好”,《仿真警察》的智慧是在“艺术的内部”的智慧,或者说是在“艺术的牢笼”中的智慧;而《实话实说》和《马家爵在上海宾阳路》这类作品的智慧是超越艺术的智慧。而超越艺术的智慧在“艺术的内部”看来不是艺术智慧,而在我看来它就是非艺术智慧的艺术智慧。
这就是我寄托于艺术、也寄托于金锋的“梦想”——艺术“终结”在人的自由与尊严的生活(工作)中。在人的自由与尊严的生活中,艺术的“终结”就是艺术的“永生”。
注释
【1】金锋《7月28日在南京完成的作品》,《新浪网博客》2007年7月28日“名人博客——金锋”栏目。
【2】、【6】金锋《继续与吴味交流》,《新浪网博客》2007年8月1日“名人博客——金锋”栏目。
【3】《跪了492年,秦桧怎么站起来了?》,《美术同盟网》2005年“特别搞搞震”栏。
【4】金锋《07年的端午,我了断了一个想法》,《新浪网博客》2007年6月20日“名人博客——金锋”栏目。
【5】“美国弗吉尼亚工学院的校园枪杀案”,见各大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