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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人民日报》的“人民论坛”提醒“某些小报‘娱记’”:“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存心让别人出丑,最终出丑的只能是自己”,切不可沾上“狗仔队”习气。
言论指出,采访娱乐的称娱乐记者,也有人戏称为“娱记”,它本身不含褒贬。许多“娱记”的作品,清新、隽永、饶有文采,富含人生哲理。这样的“娱记”,深得读者和观众的喜爱。
但某些小报“娱记”的笔头、镜头带出来的文字、画面与其说让人不敢恭维,毋宁说污人耳目,毒人心灵,有的无聊、庸俗、低级,甚至有几分下流。一些“娱记”在捕捉到他们的“猎物”——已经走红或正在走红的明星时,通常做法是向他们发出连珠炮式的荒唐提问。
一些“娱记”手中握着一柄“杀手锏”。有的扬言,我能把一个明星捧上云天,也能把一个演员打入地狱。有的真是这样做的,有时居然也“奏效”。要吹捧一个明星,就用尽一切肉麻的、甜得不能再甜的词儿去吹捧;要和一个演员作对时,那就想方设法挖苦讽刺,造谣生事,不间歇地找“碴儿”,甚至侵犯隐私,侮辱人格。
正派演员对这类“娱记”躲之唯恐不及。但是这些“娱记”们往往练就一番好身手。他们鼻子尖,腿又长。有的天南地北,一路跟踪盯梢,无处不盯,无处不跟。国外有一些“狗仔队”就是这样无孔不入、死盯死缠的,以炮制明星们的各种艳闻、绯闻、轶事、花边为能事。我们一些“娱记”,切不可沾上这类习气。
言论指出,新闻事业是崇高的神圣的职业。记者的天职是迅速准确地报道一切有积极社会意义的新闻,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广大读者。从事高尚的职业,首先要有高尚的情操。记者朋友应该结合实际,学一学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新闻单位也需要采取措施,不让精神垃圾占据版面、荧屏,流毒社会,腐蚀青少年的心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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