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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新闻框架上来
这次中共中央关于会议报道改革的意见,要求新闻报道贴近大众。无非是说,新闻单位要做一些老百姓爱看的新闻。提到新闻的为人民服务原则,曾经有个新闻同行感叹,“都是为人民服务,为什么我们却是这样的难”? 这个同行感叹的背景是,某地发生了爆炸,一位记者去拍照,却被警察把照相机给没收了。也难怪有这样的感叹: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无疑是为人民服务,而新闻记者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知情权,说白了,都是为人民服务,只是手法和性质不一样而已,跟人民警察的出发点是没有矛盾的,那么为何只能允许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而不让新闻记者为人民做点什么呢? 其实,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几乎很多新闻记者在用新闻为人民服务时,都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足可以证明我们的某些新闻处理方式,或者对待新闻记者的方式,已经偏离了新闻发展的本来的框架。好在我们现在对此有了非常清醒的认识,才有了这样的原则,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新闻改革应关注领导的知情权
在既有的新闻报道习惯中,领导的知情权是不能得到满足的:打开报纸一看,哇,全是自己的报告,自己的指示和自己的照片,非常忠实的记录员,一字不漏;打开电视一看,又是自己在做重要的讲话,或者是人民群众在以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表达对于自己讲话的拥戴;即便如此会议报道和领导人的行踪能够“满足”公众对于领导的知情权,又如何能够满足领导对于公众的知情权呢? 实际上,如此沉闷的会议报道和泛滥的领导活动报道是两边不讨好的,一方面,人民群众的兴趣提不起来,大力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传播目标根本达不到,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公众知情权的质量非常之低;另一方面,领导知情权也无从谈起,毕竟版面和频道是有限的,会议和领导人的活动占了很多,领导到什么地方去看那些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亲民新闻”?
媒体资源属于公众
新闻媒体也是公共资源,属于人民大众。笔者认为,对这一概念在认识上存在模糊,会产生如下两种不良后果: 其一,公共信息资源被滥用。据报道,前不久,某地方电视台报道了当地车辆管理部门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到辖区上门为车主进行一年一次的车辆检测的新闻。然而,知情者透露说,新闻中等待检测的却只是这家电视台的职工。你为我免费检测车辆,我为你扬名,真可谓一场地地道道的“新闻秀”。 其二,公共信息资源在无形中流失。一些媒体为了轻松便捷地获得新闻信息,在这家媒体上发现了一条“有价值”的新闻,便会马上跟风,也去“炒剩饭”,这家炒了,那家也跟着炒,好像不炒就落伍了、就不具备新闻的敏感性似的,其结果只是把“剩饭”炒馊了,根本炒不出什么实质性的东西,有时还会把一些本不成为问题的“伪问题”、本不该成为新闻的“伪新闻”炒得沸沸扬扬,甚嚣尘上。那种纯粹为某些领导涂脂抹粉、为个别部门和团体制造新闻噱头的新闻,那种方便媒体本身而做出来的雷同信息,已经使公共信息资源的真正拥有者——广大受众失去了他们应从中获得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