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高职教育新增专业制定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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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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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自治区发改委在以往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4类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新增专业收费标准。
此次新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分别为:艺术类专业4400元/生学年、外语类专业2900元/生学年、体育类专业2550元/生学年、财经类专业2400元/生学年。该收费标准是针对5年在一所学校就读的学生而言,文科类专业和理工类专业仍按2002年制定的标准执行,即文科类专业20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2300元/生学年。
据介绍,公布的收费标准含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实习费用在内,但技能鉴定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有关费用除外。学费、住宿费均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无论是新增的还是原有的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收费上限标准,各院校不得突破,也不得收取价差,但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下福
新收费标准从2007年新学年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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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校录入:阿布 责任编辑: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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