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在相关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艺术专业人才。
二、招收学科专业、计划及指导教师
2007年我院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名。其中艺术学5~7名,音乐学6~8名,美术学4~6名,设计艺术学2~3人。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
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指导教师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2007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8周岁;
四、学制
三年(在职攻读人员可延长一至三年)。
五、报名日期、地点
1、报名时间:200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可直接来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外地考生也可以函报。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07年5月中旬左右。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见准考证。
七、报名手续
1、报考者须向本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下列报名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①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在南京艺术学院网站上下载);
② 两名相关学科教授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请在南京艺术学院网站上下载);
③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者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并提交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科研成果,并经认定达到相当水平后方可报名。
④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⑤ 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同等学力报考者加试科目: a.艺术学综合,b.专业基础理论,c.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非艺术院校(或系科)硕士研究生加试科目:a.艺术学综合,b.专业基础理论。
2、报名费120元,考试费360元;
3、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四张;
4、以上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八、同等学力报考资格审查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前应经导师进行学术成果审查,并经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报名。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6
联 系 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