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美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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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佚名 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7-8-24 14:2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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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录取办法
按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艺术类术科统考和我院的专业考试,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由我院签发入学通知书。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院在外省实行文理兼招。
(2)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报考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文化科考试,不需“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
(3)文化成绩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科分数线由我院统一划定。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及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专业的录取。
2、广东省:
(1)我院以下专业方向2007年起实行文理兼招:艺术设计学、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新媒介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影视艺术、工业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理科类考生招收比例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15%。其余各专业方向招收文科类考生。
(2)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我院划定分数线。
(4)对专业成绩上线、文化成绩总分排名前50名的考生(不含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优先录取。同一专业优先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50%。
(5)各专业(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2 +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
(6)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艺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美术学(文科类)执行广东省第二批文科分数线(选考历史),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在综合分减10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各专业的录取(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2007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学费: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不含住宿费)。
2、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
我院学生公寓有单人间、双人间和四人间供选择。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收取费用。单人间15000元/生·年,双人间3600元/生·年,四人间1700元/生·年。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随意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九、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按国家政策规定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一定的资助,具体措施有:
1、协助学生办理银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根据现行贷款政策,20%的学生能够得到银行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为6000元。
2、设立奖学金: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000元至4000元,奖励面约30%。
3、组织开展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以缓解学习期间的生活困难。
4、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可申请一次性临时补助。
十、新生入学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要求依时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证实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院各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提前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在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可延长学习时间(本科延长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三年),中途也可申请保留学籍休学,每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1年。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4、毕业就业及户籍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
十一、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报名考试费:500港元/生
(3)报名时间:与文化联考报名时间一致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5)考试时间:2007年4月28日
(6)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
十二、2007年专业考试大纲
素描、创意速写
(一)目的和要求
1.素描:
素描考试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2.创意速写:
创意速写考试要求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按照考题创意的要求,用简练、概括的手法,准确、生动地完成人物动态及构成画面。
(二)考试范围
1.素描:人物写生。
2.创意速写:写生或默写。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速写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
1.素描满分为100分;
2.创意速写满分为100分;
两项共计满分为2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1.素描3小时;
2.创意速写30分钟。
(六)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
2.比例准确;
3.对形体和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4.有一定的体积感和空间感;
5.有一定的光感和质感;
6.能较好地把握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
7.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特征;
8.能较熟练地掌握工具、材料,并有较强表现对象的能力。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感受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对色彩关系、色彩规律的认识、掌握的程度和写生能力。
(二)考试范围
静物写生。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色、水粉颜色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
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
3.5小时。
(六)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2.运用色彩整体的组织和把握画面的能力;
3.运用色彩的冷暖、补色关系和处理色彩对比关系的能力;
4.画面整体与局部的把握能力;
5.能较熟练运用工具、材料,并有较强的表现对象的能力。
昌岗路校区地址(含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昌岗路校区邮编:510260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大学城校区邮编:510006
学院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办电话:020-84017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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