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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东华大学录取规则        ★★★
2006年东华大学录取规则


发布人:东华大学  文章来源:东华大学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6-7-20 13:53:06

录取原则
  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取得我校规定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有些省、市、区规定考生同时须达到本省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艺术设计(普通班)专业、艺术设计(中日合作班)专业和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尊重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含数学成绩)

  说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市、区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服装设计)专业: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普通班)专业、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满分的40%。

4、凡我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名位居前20名者,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外语单科成绩符合我校规定,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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