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弘扬康有为书学,振兴岭南书坛,进一步推动广东书法创作和学术研究,挖掘和推出广东书法人才,为建设广东文化大省,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和南海丹灶镇人民政府决定共同主办广东省书法艺术“康有为奖”评审活动,同时举办“岭南书法创作论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现开始向全省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公开征稿。有关事项启示如下:
一、 “康有为奖”书法创作奖 1.征稿范围:18岁以上,在广东省内生活和工作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2.创作内容形式和规格: (1)积极向上,健康祥和的诗词、文句均可,各种书体均可,但不接纳篆刻投稿。 (2)欢迎投寄各种形式的作品,屏条作品不超过八屏,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 (3)碑体风格、帖派风格均不限,特别欢迎有创新意识的作品,但不能脱离书法本体。 3.投稿要求: (1)每人投稿不超过三件,为保证收稿,请用特快专递投寄。 (2)投稿者,请附作品的创作释读和心得。 (3)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4)作品背面请用铅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5)原则上作品不退稿,如需退稿,请同时汇退稿资费三十元,并复印汇款单据,三个月内未收到退稿的,可向组委会索赔1000元,所有来稿免收参评费。 (6)凡有文字硬伤的作品,一律不参与评审。 4.评奖和展览: (1)评出创作入选作品100名,颁发证书,赠送作品集一本。 (2)在100名入选作者中,评出“康有为奖”创作奖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并颁发奖牌,赠送作品集两本。 (3)二OO六年九月底在南海丹灶举行“康有为奖”作品展览,开幕式暨颁奖仪式,“康有为奖”获得者均邀请参加。 (4)入选作者,可作为省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5)“康有为奖”获得者,自然成为南海康有为书学院特聘书法家,可在院刊《书镜》中作专题介绍,并可经常获邀参加南海康有为书学院的学术创作活动。
二、“康有为奖”书法理论奖 1.“理论奖”的评审范围包括: (1)省级以上书法报刊发表的书法研究成果。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书法著作。 (3)参加省级以上书法理论研讨会的文章。 (4)向“岭南书法创作论坛”投寄的文稿。 2.因“康有为奖”理论奖为广东书法界首次设立的理论奖,故首届评审,理论成果的申报,在时段上设定为1996年至今。 3.申报“理论奖”必须向“岭南书法创作论坛”投稿。 4.“理论奖”评出获奖作者三人,每人奖金伍仟元并颁发奖牌。 5.“理论奖”获得者,均在南海康有为书学院院刊《书镜》隆重推介,成为《书镜》特约编委,邀请参加南海康有为书学院举办的重大学术活动。 6.获奖作者具备加入省书法家协会入会条件之一。
三、岭南书法创作论坛: 1.“岭南书法创作论坛”专为推动广东书法创作研究,提升“康有为奖”学术品位而设。 2.“岭南书法创作论坛”向全省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征稿。 3.首届“岭南书法创作论坛”征稿细则: (1)论坛主题:① 岭南书法传统与岭南当代书法创作 ② 广东书法创作现状分析 ③ 广东书法创作与当代书法潮流 (2)所有文稿均不超过伍仟字,请附内容提要、关键词、详细注释和引用资料出处,如有版权纠纷,责任自负。 (3)投稿作者请附个人简介和照片。 (4)请用电子邮件投稿,收稿:E-mail:nhkywsxy@126.com (5)已在书法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稿,请不要投寄。 4.所有来稿由省书协组织专家评审,入选者均邀请参加二OO六年九月在丹灶举办的“岭南书法创作论坛”,参加论坛作者的相关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并颁发证书。 5.入选者具备加入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康有为奖”和“岭南书法创作论坛”征稿截止日期:二OO六年八月二十日。 收稿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文化站 邮编:528200 联系电话:0757-85441872 85403051 联系人:郭亚明 胡 和 五、“康有为奖”展览、颁奖,“岭南书法创作论坛”举办时间,二OO六年九月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二OO六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