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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杨先龙等全国人大代表第三次递交了关于尽快解决中国邮票长期深幅打折问题的议案。而2004年、2005年邮票打折问题曾两次以议案形式递交全国人大。
杨先龙等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表示,2004年国家邮政局对议案采取应付、回避的态度,邮票打折现象不但没有好转,而且越来越严重。2005年第二次议案提出后,国家邮政局采取了一些举措,使邮票打折状况有所好转。但杨先龙代表认为,要彻底解决邮票打折问题,仍有许多务实的工作要做。为此,议案又提出四项建议:
一、国家邮政局对明显违反《邮政法》的事情应坚决加以纠正,如不允许特快专递贴用邮票等。
二、国家邮政局与中国集邮总公司要彻底分离,现有的邮政政企不分的体制是邮票长期打折的根源。
三、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对虚报、瞒报新邮预订数、邮票销毁量等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四、过了发行期的邮票要销毁,并及时公布邮票销毁清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令人不解的是,公布销毁清单已三次在议案中提及,可国家邮政局至今也未能实施。
引人注目的是,这次杨先龙等全国人大代表除了递交有关邮票打折问题的议案外,还递交了“关于《邮政法》应增加保护消费者权益条款的建议”和“关于严格监察邮政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建议”。
前者建议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在修改《邮政法》时,重点考虑增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建议国家邮政局发行的邮票应在邮政部门所有的寄递业务使用,包括特快专递、信件等都必须贴用邮票,禁止用盖戳表示邮资已付;建议国家邮政局发行的邮票都要保证在全国邮政窗口畅通无阻地使用,不方便用户使用的大面额邮票,要允许兑换找零;建议消费者购买中国邮政发行的邮票后,没有使用完的邮票可以向邮政部门兑换成等额的人民币;建议不能允许国家邮政发行的邮票,人为地分为通信邮票和集邮邮票。
后者建议国家监察部对1997年“香港回归”金箔小型张的发行状况、2006年初生肖狗年邮票加纸折卖高价的内幕,以及发行期内邮票高于面值或低于面值出售等现象进行清查等。(信息来源: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 记者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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