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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评人士 请笔下留情           
邮评人士 请笔下留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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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网友提供 发布时间:200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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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对于邮市投资,媒体陆续刊登了对市场走势前景、对某一板块或某一品种的评论性文章。但是,在大量邮评中,确实存在着许多与走势相悖、经不起实践检验的观点,实在害人不浅。中国集邮不断滑坡,邮市行情长期沉寂低迷是不争之事,可是总有很多文章不时地冒出来宣传,为一批又一批投资者进军陷阱鼓与吹。有人估算,邮市投资,现在我国已造就了10万人左右的大套牢族,几十万人的中套牢族,几百万人的小套牢族。上述大军的形成,邮评的宣传功不可没,教训极为沉痛。

  多年来,邮评里对“利好”的渲染可称是一大特色。为了宣传做多,一般总在“利好”上大做文章,不管“利好”来自何方,有无根据,可靠性有几成,拿来就吹就发挥,任意套大“积极面”,把一当十,把十说成是百或千,从而为“短炒”提供动力,做“浮躁”和“急功近利”的精神支柱,使“利好”与“炒作”结盟,共同构筑着一次又一次的虚假繁荣,自觉不自觉地为邮政发行政策“贴金”、“涂脂抹粉”,从而使得邮市走势重复演绎“止跌、反弹、回调、低迷”和炒作新邮的“初热、发烧、退温、沉沦”四步曲老调,还有“低迷、炒新、再低迷、再炒新”的恶性循环之路。

  以2004年和2005年为例,看好前景的邮评比例甚高,那语气之恳切、坚定着实让人兴奋和跃跃欲试,什么“春风”、“回暖”、“复苏”、“政策做多”、“未雨绸缪”、“历史性大底”这些词句出现频率之高,让股市、房市、期货市场也望尘莫及,有些文章祸害之深,让人惊心,至今深度套牢者有许多就是它们的受害者,由于对“权威”的崇拜和迷信,导致自己未能出局止损。

  是什么促成邮评总出错?一是水平问题或叫技术问题,缺乏深厚的相关知识,滥竽充数,靠道听途说,人云亦云,以个人臆断说事;二是职业道德问题,即缺乏诚信和公正、公平意识,或与庄家合谋,或为自己的筹码造势,或与人有好处约定,或为相关部门拍马,或是为了其他私利。上述两种,第二类当属不应该、最不可能原谅的。另外还有两种确实让人哭笑不得、无可奈何:一是那些“看多专业户”,不管什么时间,什么条件,总是宣传做多,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失算,依然坚持,不肯反思;二是“两面人”,一贯正确,今日行情反弹,利好理由一二三四五,什么政策面、基本面、资金面,统统出来看多言好,明天行情回调,利空问题甲乙丙丁戊,什么公司放货、炒新危害、歇夏临近等等原因,总之他老有话可说,永远站在不败之地,墙头一棵草,风吹两边倒。

  集邮队伍萎缩,集邮事业滑坡,是邮市萧条低迷之悲哀所在。而在邮市里的炒新不止和邮评的虚假却是邮市长期沉寂这根藤上结出的两个“苦瓜”。

  2005年8月23日,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始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该草案增加规定,禁止“利用传播媒体或者其他方式提出、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并规定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可以预见,该法案一旦付诸实施,无疑将封杀股评黑嘴。这是规范股评、保护股民利益的重大举措,对广大中小散户这一弱势群体,无疑是一个非常实在的重大利好。虚假失实的股评,就像虚假广告一样,会将股民诱导致陷阱。全国首例股评案发生在1999年,历时3年,一波三折,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要求,二审淄博中院判定原告张某胜诉,半年后,原告从被告熊某处取得了7.7506万元的股票损失赔偿。《证券法修定草案》一旦实施,原告可名正言顺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类似首例股评案历时三年原告才获赔现象将不复存在。

  股评害人,受害者可要求赔偿,同时向邮评发出了警示。虽然邮评方面尚无法律依据,但有了比照参考条文。胜诉败诉固然重要。为了投资者和集邮者利益,为了诚信和公正,也为了邮市的健康发展,更是重中之重。邮评人士,请笔下留情,当自律。(信息来源:中国商报-收藏拍卖导报 谢元宏)

新闻录入:断弦的耳朵    责任编辑:阿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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